勞動部今天表示,若移工失聯,雇主得立刻通知移民署及警察機關查察;民眾若發現移工非法工作、或有非法媒介等可向主管機關檢舉,查獲屬實可獲得新台幣5000至7萬元不等獎金。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發布新聞稿表示,媒體報導一名雇主最近引進看護工於完成隔離後即發生失聯,雇主至警局報案卻不受理。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6條第1項但書規定,移工有失去聯繫情事,雇主得立即通知移民署及警察機關執行查察,並無限制須等待3天。
發展署強調,為改善移工失聯問題,持續推動各項措施,並協調內政部移民署結合各國安單位聯合查處失聯移工,重罰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
發展署表示,民眾如有發現雇主未經許可聘僱移工非法工作,或有非法媒介移工等違法情事,可向當地勞工局、內政部移民署、警察機關,或撥打0800-000978專線檢舉。如經查獲失聯移工、違法雇主或非法仲介屬實者,將視查獲人數,每案核發5000元至7萬元不等獎勵金。
另外,發展署說明,為協助雇主於機場得以順利接機,已於桃園及小港國際機場設置移工機場服務站,移工入境前,雇主應於勞動部的移工接機網站登錄移工接機資訊,接機服務人員將於移工班機抵達時,確認移工身分、協助移工辦理入境採檢、完成居家檢疫系統設定、協助證照與行李查驗及通關等手續。
發展署進一步說明,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期間移工入境後,應於同一地點完成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移工於完成自主防疫隔天的零時即可離開隔離地點;提醒雇主或仲介公司,務必與防疫旅館或防疫宿舍確認接送移工時間及接送人員,避免移工解隔離時間到後自行離開隔離地點,或遭不明人士接走。
為有效嚇阻並嚴懲非法僱用及媒介,勞動部已擬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加重處罰非法雇主,由現行依每案裁罰,提高為依非法僱用人數每人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
勞動部說,草案另外提高非法媒介者罰則,由現行每案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提高為依非法媒介每人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5年內再違反者,提高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40萬元以下罰金;修正法案已報行政院審議中。(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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