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手機掉在計程車上,控訴派出所沒有積極受理!陳孟秀律師上週六聚餐結束,搭多元計程車回家,手機遺失在車上,急著到轄區派出所求助,第一次聯繫不上車行、清晨確認位置後再度求助,但她抱怨,警方兩次都沒有留下資料、還要求用派出所電話打110報案,所長坦言,同仁處理程序確實有瑕疵。
律師陳孟秀:「在那邊(派出所)聊的時候,他們才說不然你可以透過110報案,那我就說可是我沒有電話,他們就說那就用我們派出所的電話,提供為民服務的方式,你從派出所打110來進行報案,那我就這麼做。」
6日深夜11點多,她聚餐結束後,用叫車平台叫了一輛多元計程車,從晶華酒店回民生社區住處,下車後才發現手機沒帶下車,趕緊到派出所報案,第一時間員警幫忙查出車行電話,但暫時聯繫不上,只好先回家,清晨發現手機位置在新北市中和,二度到派出所求助,員警卻說沒辦法直接派同仁去中和,而且兩次都沒有正式受理報案,律師認為員警態度消極。
最後是靠著前員警石明謹的協助,直接到中和找回手機。
律師陳孟秀:「他們(員警)沒有不幫忙,但他們也就沒有留下我任何資訊,如同我剛剛說的,就變成了,如果假設我的手機,真的被撿到了譬如說警察局去的時候,其實他們找不到我的。」
面對質疑,派出所坦言,處理過程確實有瑕疵,雖然第一時間,員警就幫忙聯繫車行,追查手機去向,但無論民眾有沒有正式報案,都應該留下資料。
松山分局東社所所長黃甯:「(直接打110)除了一來,案件有列管以外,第二能夠透過這110的就是說,追蹤的方式、列管的方式,夠找到中和明確的轄區的點。」
手機整整遺失10個小時,已經很心急,雖然最後順利找回手機,但事情發生當下,沒得到員警積極幫忙,反而是前員警伸援手,律師難免有些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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