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修法,從今天(1日)開始,飲料店、速食店、便利商店、超市等四大連鎖業者,要提供自備杯享5元以上的優惠,新北市消保官及環保局特地到板橋車站稽查,大多業者都已經張貼符合規定的公告,但其中有一家連鎖速食店表示,公告海報還在趕製中,但仍屬違法,環保局依法開罰1200元罰鍰。
一天一杯,不管是手搖飲還是咖啡,消費者自帶杯子業者就要給優惠,店家也得清楚標示否則就開罰,新北環保局及消保官來到板橋車站一家一家做稽查。
新北市消保官主任王治宇:「業者他們可能會先測量,(民眾的環保杯)容量是多少,杯子太小的話,會跟消費者來說明(使用原價)。」
新制上路店家大多都已經做好教育訓練,櫃台顯眼處也都張貼符合規定的公告,每個字必須大於5公分,不過就有一家連鎖速食店,被發現沒有張貼公告,就算還在送抵過程還是算違規,依法可開罰1200到6000元罰鍰。
新北市環保局稽查員謝秉叡:「確實剛剛發現(有違規),業者是說還在趕製中啦,但之前已經有在網路上及公文行文,已經有公告確實已經違法,就會依法開罰(1200元)。」
昨天之前環保署規定業者,提供1到3塊錢折扣但效果不如預期,現在提高到5元,光是這陣子試水溫,就增加大約5倍民眾願意攜帶,雖然比較麻煩,但畢竟一個月下來能省下150元,還是很可觀。
消費者:「也是啊,也是一筆錢,其實習慣也還好,反而沒有帶會覺得少一樣東西。」
使用環保杯除了注意容量大小,也必須要是能重複使用,就有民眾擔心不鏽鋼及環保塑膠材質,會不會有使用限制。毒物專家就表示,像是常見的不鏽鋼可耐高溫,購買時建議使用300系列,酸性及牛奶不是說不能裝,只是要盡快喝完,而有些環保塑膠材質,專家建議選7號或5號。
長庚醫院毒物科主任顏宗海:「用塑膠的一些環保杯的話,要記得不能過高溫,擔心會溶出微量雙酚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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