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斑魚含禁藥?魚場「借牌」調查出爐 搬運船遭罰15萬

  • 記者林至柔
  • 發佈時間:2022.06.24 19:48
  • 最後更新時間:2022.06.24 19:48
漁業署調查被大陸點名的「海○」及「金○○26號」等2艘漁船,今(24)日調查結果出爐,將針對2艘漁船各處15萬元罰鍰,並移請檢調單位偵辦。(圖/TVBS)

漁業署調查被大陸點名的「海○」及「金○○26號」等2艘漁船,今(24)日調查結果出爐,將針對2艘漁船各處15萬元罰鍰,並移請檢調單位偵辦。(圖/TVBS)

大陸日前檢出台灣石斑魚含有禁藥,宣布暫停進口台灣石斑魚,雖漁業署近日發布的溯源抽驗結果全數合格,但卻引爆外界質疑有「借牌出貨」的狀況,對此,漁業署調查被大陸點名的「海○」及「金○○26號」等2艘漁船,今(24)日調查結果出爐,將針對2艘漁船各處15萬元罰鍰,並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大陸檢出台灣石斑魚含有禁藥,漁業署針對供貨11場進行檢驗,雖溯源抽驗結果全數合格,但外界質疑有「借牌出貨」的狀況,農委會主委陳吉仲日前坦言,因EFCA將石斑魚列為早收清單,使出口到大陸石斑魚大增,要輸出的必須是大陸認可的養殖戶,後來才有借牌的「亂象」。

大陸宣布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圖/TVBS)


漁業署今發布調查結果,「海○」及「金○○26號」等2艘漁船漁業人說明,本航次所運搬石斑魚來源之養殖漁民與裝卸清單所載養殖漁民不符,違反「漁船運搬養殖活魚管理辦法」第12條第3款「運搬未簽訂共同合作運搬同意書養殖漁民之養殖活魚」。

漁業署指出,依同辦法第15條第3款及漁業法第65條第8款規定,「各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同時就裝卸清單申報不實,涉違反中華民國刑法第214條規定,移請檢調單位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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