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知名5星級萬豪酒店,竟然侵權盜用別人的作品來打廣告!有攝影師出面控訴,在網路上發現自己之前拍攝的101煙火照,出現在萬豪酒店的景觀房宣傳照上,而且經過計算,3年內被使用多達65次,而且有的照片還是直接把同一棟101大樓挖出來,經過P圖後製,雙方現在因為賠償談不攏,鬧上法院。
攝影師許傑:「我就發現那張照片愈看愈眼熟,才發現那是我的作品,萬豪酒店他們利用我的照片,做了很多廣告,他們把我這張照片,拿去做了很多不同排版行為,然後每一年都有不同樣式。」
頂著10幾度低溫,卡位拍到的跨年煙火照被盜用,而對方竟然是台北知名的五星級萬豪酒店,相較攝影師拍的原圖,飯店業者PO出來的版本,多了美麗華摩天輪跟滿滿的煙火,甚至還有其他照片,是直接把101大樓挖掉,P圖後製移花接木,向消費者打廣告煙火景觀房。
攝影師許傑:「它們的飯店其實根本看不到,這麼清楚,這麼大支的101煙火,然後他們拿這個去賣跨年專案,我覺得非常不妥,有欺騙消費者的嫌疑。」
記者張寓科:「好,光圈縮一點,OK,雖然我剛剛拍的照片,可能比不上專業攝影師,但只要沒經過我的同意擅自使用,就會構成犯罪行為。」
雙方私下溝通沒有結果,攝影師告上法院,然而飯店不只沒人出面承擔責任,明明宣傳、廣告用了60多次,卻只願意支付一張照片的市價,讓攝影師氣不過,決定公諸媒體,其他執業律師也認為,這樣的賠償方式不合理。
律師王薏瑄:「酒店他使用了60次的照片,那他就會構成60次的侵權行為,而刑事的部分,多次去使用、散佈照片,則是會在量刑上面受到影響。」
侵害著作人格權及財產權,最重可處3年徒刑或75萬元罰金,對此萬豪酒店坦承作業疏失,但表示收到告知前完全不知情,事發後已經立即把照片下架,只是除了對攝影師的傷害已經造成,飯店聲譽也蒙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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