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前議員、金色力量黨黨主席童仲彥,在議員任內詐領助理公費補助,高等法院二審改判三年十個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兩年,不過在16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童仲彥將入獄服刑。
時任台北市議員童仲彥vs.記者(2019.03.28):「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有沒有詐領啊),沒有、沒有,(那發生什麼事情)。」
童仲彥始終否認詐領助理費,他在2011年擔任議員期間,涉詐領助理費12萬,讓助理妻掛名助理投勞保,貪污治罪條例-7年半徒刑,偽造文書罪-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童仲彥上訴之後,貪污治罪條例認定只貪5萬,判3年10個月,褫奪公權2年,不過遭到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並且判定須坐牢。
時任台北市議員童仲彥(2019.03.29):「在法院上我所有的助理所有的證人,有利的證詞都沒有被採用。」
童仲彥甚至批評法官不採證他的證據,童仲彥離開民進黨之後創立金色力量黨,對此判決童仲彥強調他要先安撫支持者的心情,事後才會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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