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14)日就是一年一度的西洋情人節,想必不少人趁著特別的時刻送禮給另一半或是心儀的對象,然而,情人節送禮大有學問,對此,民俗專家楊登嵙特別整理送禮11禁忌,別花錢送禮卻惹對方不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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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忌送鐘
「送鐘」與「送終」同音,在華人傳統觀念中,這是不吉利,有與對方終止交往的意思!
2、忌送傘
3、忌送扇
「送扇」與「送散」同音,感情交往散掉了。
4、忌送剪刀
如同暗示對方一刀兩斷,感情交往不再。
5、忌送鞋
「送鞋」與「送邪」同音,不吉利,而且有請對方走路、分離的意思。
6、忌送手帕
對傳統華人來說,手帕跟毛巾都是喪家送給參加喪禮與會者的物品,所以這是千萬不可以亂送,收到的人會有觸霉頭的感覺,也代表感情無疾而終!
7、忌送巾
手帕跟毛巾都是喪家送給參加喪禮與會者的物品,俗語說:送巾,斷根(閩南語),意思是贈人毛巾,代表永別,也隱喻事情不要再發生,所以最好毛巾、圍巾都不要。
8、忌送布娃娃
有形就有象,有象就有應,應就是靈應,布娃娃容易有靈侵入,產生靈異現象,甚至讓對方認為你認為他太幼稚而生氣。
9、忌送梨
「送梨」與「送離」同音,情感分離,所以情人節當天不可送梨,尤其只送一顆,而且還把梨子切開,分開吃,有「分離」的涵義,不吉利,平常送梨子禮盒則沒關係。
「送李」與「送離」諧音同,情感分離,所以情人節當天不可送李,平常送李子禮盒則沒關係。
11、忌送蠟燭
在華人傳統的觀念中,蠟燭是祭祀亡者使用,尤其是白色蠟燭,千萬不可以拿來送對方,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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