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前大眾經常會買許多年菜與家人一同歡慶圍爐,而隨著連假進入尾聲,這些美食是否仍未享用完呢?對此,食藥署於藥物食品安全週報彙整出年貨保存的3撇步,讓吃不完的食物不被浪費。
1.注意冰箱貯藏溫度
食藥署提醒在購買食品後,要注意包裝標示,需要冷藏的食品貯藏溫度應在7℃以下;冷凍食品則在-18℃以下。然而為了使冰箱各層溫度穩定維持於適當的範圍中,也要避免貯藏過多食材。
當民眾在烹調生鮮海產、魚貝類時,別為了追求鮮美口感而忽略中毒的風險,而刻意讓食物半生不熟。若海鮮沒有充分加熱,恐會引起腸炎弧菌食品中毒,導致水樣腹瀉、腹痛、噁心、嘔吐、頭痛、發燒、發冷等症狀。食藥署說明,如想預防食品中毒,「食用前應徹底復熱」及「中心溫度至少應超過70℃」,才能消滅細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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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多數人皆會誤以為真空包裝及醃漬食品放在室溫下仍可保存,也不會腐敗或發黴,但食藥署解釋這類食物可能僅隔絕空氣,讓一般好氧菌無法生長,但卻會成為另一類「厭氧菌」細菌(如肉毒桿菌)喜歡的生長環境。因此如沒有充分食品製備安全衛生概念,則不建議自行製作真空類或醃漬類產品,否則恐會因產品保存或料理不慎,增加造成肉毒桿菌毒素中毒機率。
3.常溫保存應置於陰涼乾燥處
而在過年期間,許多人經常會買糖果、瓜子或開心果的零嘴來享用,食藥署也提醒在選購這類產品前,要優先購買有完整標示及包裝、能密封的產品,且根據包裝標示正確保存。假設開封後出現異味,或原本乾燥的質地變得濕軟,就應該丟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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