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今天公布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讓勞工配偶有陪產檢和陪產假共7日,勞動部指出,施行日期由行政院訂定,而去年先上路的規定,讓申請育嬰留停比例較2020年同期增加3成。
現行勞工懷孕可享產檢假5日、配偶陪產假5日,薪資由雇主支應,但因應少子女化趨勢,總統今天公布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明定勞工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7日,陪伴配偶則有陪產檢和陪產假共7日,產檢假、陪產檢假、陪產假薪資照給。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指出,這次修法將「產檢假」及「陪產檢及陪產假」由5日修正為7日,新增2日的薪資費用,考量企業負擔能力,全部由中央政府補助,雇主後續可以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
黃維琛說,總統今天公布的法令上路日期將由行政院另訂之,不過,產檢假日數由5日增加為7日這項規定已先在去年7月1日上路,如果雇主有給優於法令的多2日產檢假薪資,現在仍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
黃維琛也提到,去年先行上路的友善育兒政策,包含雇主可優先給產檢假多2天、育嬰假可以不用請到6個月、育嬰留停津貼增加至8成薪等規定,也帶動整體請領育嬰留停的申請比例。
根據數據,去年7月至11月底止,整體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比例較前年同期增加3成、33.56%,其中男生申請比例增加59.74%、女性增加27.53%。
如果是沒有請到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部分,去年也較前年同期增加7.25%,其中女性58.05%,男性則增加高達129.36%。
黃維琛說,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規定,目前已著手研訂相關子法及措施,也將強化宣導及輔導,讓法案順利上路施行,落實政府對勞工的承諾與保障。(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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