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酒騎單車或電動自行車上路,一樣觸犯公共危險罪!高雄警方連日來展開大執法,平均每個分局1天都逮到4、5件違規,有民眾說他只是吃了薑母鴨,結果酒測值卻達0.6,還有騎的電動自行車,但一樣都觸法被送辦。
機車停等紅燈時卻跨越停止線,員警上前攔查!
員警vs.男子:「有反應,什麼時候喝的?昨天晚上,喝多少?2瓶啤酒!」
說是前一天晚上10點喝的酒,男子自認為酒精已代謝完畢,沒想到,都已經近中午11點多了,酒測值還是高達0.30,觸犯公共危險罪!
男子vs.員警:「我這電動車,不是汽油車!」
在新興分局轄區,警方大執法,喝了酒騎著電動車上路,一樣遭到取締。
還有人是吃了薑母鴨,酒測同樣過不了關!
新興分局交通組長林明波:「電動自行車也觸法,薑母鴨一樣。」
從27日到30日,4天來,取締酒駕包含汽車7件、機車8件,還有電動車1件,總計16件,平均1天4件,數量不少;而在苓雅分局轄區,總共取締了21件,當中以機車最多,酒後騎單車上路被逮的,也有4件,警方特別呼籲民眾,為了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喝酒後,千萬別騎車或開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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