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預定民國111年實施多項民生新制,其中1月1日起產婦生產第1名新生兒的生育獎勵金從新台幣6000元提高至1萬元,盼有助提高市民生育意願。
台南市生育獎勵金新制從1月1日開始實施,第1名新生兒從6000元提高到1萬元,其餘維持不變,分別為第2名1萬2000元,第3、4名3萬元,第5名以上每名5萬元。
台南市長黃偉哲今年8月宣布這項政策時表示,台南市在財政能力許可情況下,努力增加社會福利,生育獎勵金是希望市民能感受市府祝福心意,市府團隊也會努力使社會福利及育兒福利措施越趨完備,鼓勵市民多生育。
稅賦新制方面,台南市議會已通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案,提高非自住房屋稅率,從原本每戶都是課徵1.5%,修正為持有台南市非自住房屋1戶者,每戶課徵1.5%;2戶至3戶者,每戶1.8%;4戶至5戶者,每戶2.4%;6戶以上者,每戶3.6%,111年7月1日起施行。
台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發布新聞稿指出,這次修正案對供自住使用者的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內,仍維持1.2%優惠稅率,絕不受影響,也使有能力擁有較多房屋者,多負擔一點稅,並對非屬囤房性質房屋及可能租金轉嫁問題設計相關配套措施。
另外,台南市環保局將「奇美博物館及台南都會公園」劃設為空氣品質維護區,在大門入口、停車場等4處導入智慧型車牌辨識系統進行管制,管制對象為未取得有效期限內自主管理標章的1至3期柴油大客車、大貨車,以及出廠滿5年以上未完成年度定期檢驗的燃油機車。
環保局指出,這項新制於111年1月至6月為宣導期,7月起柴油車及燃油機車應符合規定才能駛入。(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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