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日前到北市中山區飯店住宿,到了半夜一點準備洗澡,卻發現沒水可用,向櫃台反應後,說要等到早上六點才會有水,但民眾睡醒後還是沒水,再度打給櫃台,沒想到飯店員工告訴他,可以提供兩瓶瓶裝水,讓民眾怒轟,這比露營還不如。
住宿民眾詹小姐:「櫃台說大概一兩個小時之後就會修復,然後到了早上六點還是沒有水,然後我就再打電話去櫃台,櫃台又說還是我給你瓶裝水,讓你們沖洗。」
更誇張的是,飯店只給兩瓶水,根本們辦法洗澡,也沒熱水,詹小姐不滿,說晚上這麼冷,只有十幾度,沒水也沒人要處理,因為工作行程才住飯店,影響情緒跟品質,但慶幸不是帶小孩來玩,不然會更氣。
住宿民眾詹小姐:「(飯店)也沒有做任何的退費,然後也沒有做任何的處置,那他們就只說不好意思,造成你的困擾,比露營還不如耶,完全沒有水,重點是他們沒有告知。」
飯店回應,當天沒水可用,是因為北水處在修管路,但對於客人的控訴沒做出回應,另外也有民眾花一萬八到宜蘭住宿,遇到空調無法使用暖氣。
按半天,就是無法切換成暖氣功能,民眾認為室內19度太冷,向VILLA反應後,櫃台說因為是中央空調,要工程師才能處理,無法在房內操作,最後民眾自己買了電暖扇,對於這些住宿糾紛,消保官建議,如果民眾發現飯店消極處理,可錄影存證,要求退款退房,也能主張退全部款項,如果加價改住其他飯店或行程被影響都能求償。
但民眾住房的不愉快體驗,壞了出遊興致,可能再多賠償也難以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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