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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找房30間已出租「不下架」 民眾怒:騙加LINE

記者 周祐萱 洪浚緯 / 攝影 張肇華 報導
發佈時間:2021/10/15 19:13
最後更新時間:2021/10/15 20:21

有民眾上租屋網想找房子,但看了30幾家,聯繫仲介卻都說已經租出去了,接著就要他留下LINE,未來會再推薦其他物件給他。民眾質疑,這樣根本是在騙人個資;有房仲業者坦言,的確會有不肖業者,會利用好的物件來釣魚。

圖/TVBS

 
記者洪浚緯:「有民眾想租房子,但上網看到喜歡的,打去問卻都說已經出租了,讓他質疑不下架繼續刊登,根本是在騙人。」

投訴民眾說半個月來,聯絡超過30個出租文,幾乎都說已經出租,已經下訂。剛被下訂,民眾認為被下訂了的是不會下架嗎,用這種方式讓人家加你LINE感覺很差。

投訴民眾郭小姐:「要跟你留你的資料,然後(問)你的預算,然後他說會再幫你客製化找房。」

 
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其實確實市場上面是有一些,不肖的業者。他用一些比較好的物件來去做釣魚的動作,那當然很多消費者,會覺得他被欺騙,那也確實造成時間上面的一個,跟精神上面的一個浪費。」

圖/TVBS

業者坦承網路上,的確有這種蒐集個資的方式,利用物件CP值高賣相好,或是搶搭熱門題材,來吸引租屋族或購屋族詢問。但如果對方遲遲不帶你看屋,或只要你留個資就得小心,建議民眾留LINE,比起給電話號碼安全,不過也有房仲說,物件下架可能有時間差,也不一定都是詐騙。

房仲專案經理吳礎辰:「如果說是第三方平台,比較多是業務自己花錢去做刊登的,(下架)時間差一定是會有的,所以這個我們都會要求,業務去做一個手動下架。」

圖/TVBS

房仲說通常自家官網,下架速度比較快,會有人去巡查一天之內完成;但第三方平台,要靠刊登者自己移除,或是消費者反映後,平台人員查證物件狀況再來處理。不過如果網站上,刊登廣告不實,是違反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可以開罰6萬到30萬元。

另外也有民眾發現,自己明明只接觸過一位房仲,但留了資料後,卻接到其他房仲的電話,懷疑個資外洩。律師說房仲共享客戶個資,如果未經當事人同意,是可以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也提醒民眾,買屋租屋洽詢初期,不要透露身分證字號、帳戶資料等個資,才能避免衍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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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仲介#找房#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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