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彰化縣爆發溪湖「水果盤商家族」傳染鏈,當地里長開著小貨車,在大街小巷廣播有人確診,遭到警方依法移送;事後檢方認為,里長廣播內容屬實,是基於熱心才會提醒里民,因此不起訴處分,對此當初確診婦人,已經康復出院,她說發生這樣的事,大家都不願意,因此不會去責怪里長。
當時被彰化衛生局認為,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要求法辦,檢方認為廣播內容確有其事,並不構成散布謠言或不實訊息要件,認應不起訴處分。
水果商婦人:「怪誰都沒用如果我們沒發生,他們也不會不會怕成這樣啊,因為大家就是怕死我們也怕死,我們也沒辦法就是大家遇上了,大家也都不想這樣。」
當時確診染疫的水果商婦人,已經康復出院,對於里長當時擴播放送,害得事後住家被丟垃圾騷擾,自己出門買東西,也要先跟人家說自己曾經確診,造成不少困擾。
水果商婦人:「回來差不多20多天,我去買早餐我就說我有確診,你們敢讓我買嗎他們就拒絕了。」
但檢方不起訴里長,她說發生這樣的大事,她們也不會去責怪里長。
溪湖鎮中山里里長楊先生:「只是一定要還我一個公道啊,不然那時候說得多嚴重多嚴重,心情比較輕鬆了啦,不然那時候說要關還要罰錢。」
收到不起訴處分,里長總算放下心中一個大石,他說當時疫情爆發,人心惶惶,不少里民一直打電話,他才會用廣播的方式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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