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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10年奪回金牌!陳葦綾「700萬獎金」險被吞 追討體育署

編輯 陳怡伶 報導
發佈時間:2021/08/01 16:50
最後更新時間:2021/08/01 22:14
陳葦綾花了10年才要回金牌,還有差額獎金。(圖/翻攝自陳葦綾臉書)
陳葦綾花了10年才要回金牌,還有差額獎金。(圖/翻攝自陳葦綾臉書)

「舉重女神」郭婞淳、中華隊羽球雙打「羚羊」王齊麟、李洋替中華隊奪下金牌,「羽球女帝」戴資穎有望奪下第3金。而奪金選手可拿到2000萬獎金,不過,2008年北京奧運舉金牌國手陳葦綾卻是等了10幾年,最後也成功要回金牌獎金。

更多新聞:戴資穎、莊智淵全是「這神秘組織」砸錢培養!成奪牌軍火庫

 

陳葦綾終於在2018年1月領到「遲到」10年的金牌。(圖/TVBS資料畫面)

陳葦綾在2008年北京奧運舉重奪得銅牌,由於金牌、銀牌選手吃禁藥,進而遞補金牌,陳葦綾終於在2018年1月領到「遲到」10年的金牌。當初國光獎章制度,金牌可獲得1200萬獎金、銅牌則為500萬元獎金,陳葦綾則是選擇一次全領500萬,不過遞補金牌後,700萬元差額卻沒有補上。

對此,當時體育署表示,中華奧會未依國際奧會來函所示,舉行公開頒獎儀式,以及向本署申請「國光體育獎章暨獎助學金頒發辦法」之選手獎金。

 
近日東京奧運賽事,讓鄭運鵬想起當年陳葦綾一事。(圖/翻攝自鄭運鵬臉書)

立委鄭運鵬在臉書表示,他當時要求政府不能讓選手受到賽事不公和獎金縮水的雙重傷害,賽事不公不是政府的錯,但是獎金追認,政府一定完全站在選手立場,完全回溯到2008當下就是金牌的情境。

更多新聞:郭婞淳、麟洋奪2000萬奧運獎金!律師曝「這招」變8千萬

鄭運鵬當時提出3個看法,一、差額的獎金,不應該被限制在2008年的一次領取選擇,也能改選月領;二、差額的獎金如果選擇月領,應該回朔至2008年奪牌當下;三、重新選擇後,並補足差額。

陳葦綾最終成功追回獎金。(圖/翻攝自鄭運鵬臉書)

經過鄭運鵬與政府商討,體育署起初同意補發700萬差額,改為月領3萬多元,但獎金只能從奧委會公告遞補日的2018年1月起算。鄭運鵬表示,在多次爭取下,體育署新擬定修正內容,陳葦綾的月領獎金,將不是補發700萬折算的3萬多元,而是金牌的7萬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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