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車內「非故意喝水」不開罰 陳時中:基本生理需求


發佈時間:2021/07/16 14:38
最後更新時間:2021/07/16 14:38
指揮官陳時中。(圖/TVBS資料畫面)
指揮官陳時中。(圖/TVBS資料畫面)

目前國內疫情趨緩,而全國三級警戒仍延長至7月26日。沒想到,台北市一名男子男子近日與妻子到賣場購物完畢後,返回車上因天氣炎熱脫口罩喝水,卻遭到警方開出3千元罰單。對此,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16)日表示,若在必要的狀況下滿足基本生理需求並無大礙,短暫脫口罩喝水是可以被允許的。不過若是頻繁脫口罩喝水的話,就必須懷疑是否為故意的行為。

實習編輯/王思淳

 

《TVBS》提醒您: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如有疑似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 0800-001922
→緊抓話題熱點,與你討論全球大小事!點我追蹤【TVBS Twitter
 
→擠出小時間,看看大新奇!全新影音品牌上線囉,一起擠看看

◤2024史上最熱一年◢

👉地球發高燒台灣未來冬季恐歸零?

👉半顆高麗菜破百,極端天氣惹禍

👉這4電器吃光荷包!教你省電祕訣



#指揮中心#三級警戒#脫口罩#喝水#開罰#台北市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延伸閱讀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1597

0.0806

0.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