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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濃度不合格! 經濟部下架「53款酒精」


發佈時間:2021/07/09 00:03
最後更新時間:2021/07/09 00:03
防疫期間,酒精成為民生必需品。(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防疫期間,酒精成為民生必需品。(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經濟部今天公布「防疫酒精」及「一般酒精」調查結果,14件防疫酒精全數合格,不過,209件一般酒精中,約1/4、共53件酒精濃度不合格,已移請地方政府依法要求廠商改正並下架。

確保防疫物資安全,經濟部標準檢驗局6月29日啟動「防疫酒精」及「一般酒精」市場購樣檢測及檢查計畫,每週至少購樣50件,檢測酒精濃度與成分是否與標示相符。

 

此外,檢驗局每天檢查各大購物網站電商平台至少100處網頁,並至全國各大賣場、量販店、藥妝店、藥局、零售商店、一般百貨商行等實體店面抽查,每天至少10處。

截至今天為止,實體購入的酒精當中,共11家廠商、14件防疫酒精,全數合格;不過,103家、209件一般酒精中,卻有53件酒精濃度不合格,其他156件合格,但均未含有甲醛有害物質。

網路平台部分,1155筆網頁中,有213筆不合格,當中又有181筆宣稱具殺菌、消毒而未具衛福部許可證號涉違反藥事法者,已移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處置;另32筆宣稱為「防疫酒精」等字樣,但未經登錄許可,已立即請平台下架。
 

檢驗局進一步說明,標示酒精濃度與實際不符者,已違反「商品標示法」,已移請地方政府依法要求廠商改正,並通知販賣者立即下架商品,若廠商不改正,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30萬元罰鍰,若販賣者不配合下架,則可處2萬元至20萬元罰鍰。

檢驗局強調,若有廠商未依規定改正,或販賣者不下架商品被處以罰鍰,經濟部將公告違規資訊。

市售酒精中,「藥用酒精」須取得衛生福利部許可證號,「防疫酒精」須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且要標示「防疫期間 清潔專用 非供食用」等字樣,「一般酒精」則須符合「消費者保護法」及「商品標示法」等相關規定,應標示商品成分、產地、廠商名稱等資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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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新冠#酒精#經濟部#物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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