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夜市「微解封」陸續恢復營業,經濟部今天表示,即使部分夜市、傳統市場恢復營業,仍須落實只能外帶、禁止現場飲食原則;經濟部將持續召集地方政府滾動調整人流與場所管理事宜。
經濟部指出,自5月15日起,因應國內疫情嚴峻,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防疫措施加嚴加密,而全國暫停營業的11大場所包括轄內視聽歌唱業、資訊休閒業、電子遊戲場業等,當時並未包含夜市;地方政府則因防疫所需,5月下旬陸續公告夜市停止營業。
經濟部統計,6月間全國約有2/3的夜市由地方政府宣布暫停營業或自主停止營業;6月12日28日期間,部分縣市推動調整營業措施,例如高雄市瑞豐夜市已開始恢復營業。
不過,經濟部強調,中部辦公室已在6月20日時,針對傳統市場及夜市因應三級管制期間可能延長,事先研擬並告知各地方政府的市場管理單位,即使相關夜市、市場陸續恢復營業,仍要維持只能外帶、禁止現場飲食規則,並落實管制。
經濟部補充,後續夜市、傳統市場人流與場所管理,本週持續召集各地方政府滾動檢討和調整,並將報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指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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