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電動車車主想充電,到新北的公有停車場卻發現,同一台車兩次都滿電但停著不走,懷疑是占用行為,有人說這是停車場本來就能停,但其他車主只希望能多點同理心讓給有需要的人,加上新北市電動車格充電不加收充電費,相比台北一小時多收10元,確實出現不少佔位情形。
其他電動車車主:「一早七點半就下去,它就停在那邊了,然後直到我離開,我充了兩三個小時吧,到接近中午,大概11點的時候離開,他還是沒有來牽車,有秩序輪流給大家使用的時候,這行為是不可取的。」
懷疑不是巧合,好幾次滿電還佔位,只能去別的地方超充,上網提醒車友,希望多點同理心,有人認同說這行為不值得鼓勵,但也沒違法,尤其這地方是停車場,不是充電場。
記者黃瀞瑩:「像在停車場裡面,電動車的充電車格只有兩個,如果又像這樣子亮著綠色的燈,就代表電已經充飽了,長時間佔著不走的話,難免會讓很多車主覺得觀感不佳。」
管理員私下透露,車主是月租付費,疑似在附近上班,會這麼一停就是一整天,很大原因是因為新北地區電動車公有車格只收停車費,不加收充電費,相較於台北,6月開始實施差別費率,充電車位每小時加收10元,如果佔位不充,加倍收20元,佔位爭議確實變少。
電動車發展促進協會顧問陳禹伯:「三重的停車場我有試過,連續找3個,都是沒有地方充電,但是我確定裡面是有幾台車子已經是充飽(電)了。」
停車順便充電,畢竟沒法規禁止,但資源不足,車友只希望彼此發揮公德心,留給真正需要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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