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草屯一位民眾拿到「在消防栓前停車」的罰單,查詢後才知地上的鐵蓋不是水溝蓋,而是地下式消防栓,他認為沒有任何告示,而且還是白色道路邊線,被開罰覺得很冤枉,警方回應有沒有標示兩側都不能停,所以他還是要繳納900元罰金。
旁邊沒有任何告示牌,地上還劃白色道路邊線,被開罰,覺得好冤枉。
不同於傳統看到的紅色消防栓,地下室消防栓,長的就像水溝蓋。
消防員帶我們實際觀看,到處都有,不仔細真的會誤認,但上面有寫消防栓。
中港分隊隊員蕭月姿:「在上面都會漆上黃色的標示,方便我們去辨別然後因為地下式消防栓,通常都會在馬路的中間方便我們去取水。」
消防員指出其實地下式消防栓,很早就有了,這是根據自來水公司管線配置,所設計的,不是故意設計在路旁。
來到其中一格,上面就停著轎車,車主來開車,還不知道已經觸法。
消防栓旁邊也一樣沒有標示,還是黃線,民眾指出真的很容易誤停。
交通隊副隊長張瑞忠:「依照這個條例的規範消防栓座道間,不得臨時停車不管是路邊還是路面,是否有劃設禁停紅線箭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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