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公司改制18年,人員薪資依改制前後而異,台灣郵政產業工會指同工不同酬,今天陳情要求公平對待,中華郵政表示全力爭取,每年約增新台幣12億元支出,交通部也支持。
郵政總局公司在民國92年1月1日改制為中華郵政公司,改制前進用的人員具公務員身分,改制後的權益仍獲保障;改制後進用的人員為適用勞基法的勞工,兩者的薪資待遇不一樣,前者高於後者,工會披露同工卻不同酬,差別主要在職務加給。
交通部在108年已先就中華郵政主管部分,將改制前後聘用主管加給調為一致,但是基層人員部分仍待改善。
以內勤人員為例,改制前進用的人員稱為轉調人員,非主管的職務加給每個月有4850元,改制後進用者稱為職階人員,並無職務加給;外勤人員的職務加給部分,職階人員比轉調人員每月少2500多元。
中華郵政發言人郭純陽說,近幾年已設法縮小兩種不同制度下的人具薪資差距,例如在107年調薪時,轉調人員調升3%、職階人員調5%,108年調薪時,轉調人員調升1%、職階人員調升3%。
郭純陽說,上週董事會已通過爭取職階人員薪資調整案,在現有能力下極力向交通部及行政院爭取,估計每年增加的人事費用支出約12億元。
台灣郵政產業工會上午中華郵政總公司陳情,要求公平對待等七大訴求,職階(含約僱人員)的職務加給比照轉調人員應一次到位、全額發放,並回溯至108年1月。
中華郵政目前約有2萬6000多名員工,改制前進用的轉調人員約占4成,改制後進用的職階人員約有6成。
交通部上週發稿,為協助中華郵政妥善處理職階(含約僱)人員的職務待遇問題,109年已督導公司籌組專案小組,並多次召開勞資協調會議,研議在財務狀況容許前提下,合理漸進調整職階人員待遇結構,中華郵政已擬可行方案,近日會陳報交通部轉陳行政院爭取。(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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