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過幾天就是農曆春節,這次有7天的假期,將從10日(小年夜)開始連休至16日(大年初五),但最近有男子抱怨,公司強迫員工8日、9日一併休假,但必須用特休假放假,若是沒有特休假就以無薪假處理,這等於是逼迫員工連放11天,此舉引發各界質疑已經違法,但有不少人卻直呼羨慕。
男子在臉書社團「爆廢1公社」貼出公司的內部公告,「感謝同仁的辛苦及努力,因應春節假期調整放假2/8及2/9,將由同仁特休假扣除。無特休假同仁則以無薪假,以利同仁過節提前準備」。這讓男子忍不住抱怨,「有人也是這樣放的嗎?讓我知道自己也不孤單XDDD,你們連假有安排去哪裡七逃(台語,意指遊玩)嗎?」
該篇分享一出,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人提出質疑「公司這樣要求已經違法了吧」、「為什麼要擅用別人的特休」、「放無薪假需要勞資協商,這公司擅自扣假排假已違勞基法」,甚至還有網友遇到相同情況,「我們一路從2/10休到2/21,扣了4天特休」。
儘管公司這樣的公告被質疑有「違法」之嫌,但仍有不少網友卻表示十分羨慕,「蠻爽的,如果是我會很開心」、「其實還不錯啦!至少很多公司員工想請卻不敢請…連放11天」、「我也希望我們公司這樣休」、「上兩天就要休長假,這兩天做不出什麼東西了,休一休也好」、「我做副業的公司也是一樣,這個星期五下班就開始休假,不是沒訂單是貨出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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