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建教生到飯店實習,結果工作期間受傷,請病假卻被處處刁難!一名新北科技大學的劉姓男同學,到板橋的五星飯店西餐部建教合作期間,因為搬重物傷到腰,要請假去看醫生,卻處處被刁難,就算是有就醫證明,也被質疑,新北勞動局說,雇主可以跟建教生協調病假時間,但刁難或不予准假的行為,恐怕會違反勞基法。

痛到動也不能動,還是硬ㄍㄧㄥ著去上班,這位大四的劉同學,是新北某科大的餐旅科建教合作生,從去年7月,在板橋知名五星飯店當建教實習生,他指控12月22日開始連續三天搬重物,因此造成職業傷害。

受傷就算了,劉同學控訴,請個假還遭主管為難,LINE上西餐部經理,質疑腰痛請假不合理,還懷疑是說謊,甚至說時間內沒收到合理回覆就不准假,劉同學澄清沒騙人,還拿出診斷證明,腰部挫傷,醫師更寫明了,要休養兩個禮拜,但,經理卻要求醫師定義何謂重物,劉同學只好吃止痛藥忍痛上班三天,對此新北板橋飯店回應,學生當時沒有在向部門請假的日期裡「依約」看到門診,所以部門主管,一定會需要了解情況與盡到「關心」,可能雙方訊息往來認知上,讓學生「有了壓力」。

新北勞動局:「(可以)去協議說請假是哪一段期間,譬如說哪一週或是哪幾天,(但)都已經有檢附相關的佐證資料的話,那雇主應予准假。」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