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標示再升級,明年元旦起,現做手搖飲、現沖咖啡除了須強制標示糖量及熱量,裡頭添加的粉圓、椰果等配料也須納入計算,違規業者最重罰新台幣400萬元。
台灣人愛喝手搖飲,但近年有民間團體發現,手搖飲標示的含糖量、熱量竟不含珍珠等配料,實際狀況和標示差很大,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緊急修正「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加強規範手搖飲、咖啡等飲料的標示。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說,有別過去僅要求標示飲料熱量,未來新制上路後,飲料內的配料如粉圓、咖啡凍、椰果、布丁等通通都要納入總熱量、總糖量計算,並強制標示最高值,凡是便利超商、連鎖飲料店和速食業者販售的咖啡、手搖飲等現做飲品,通通都得標。
李婉媜指出,考量業者標示可能有困難或有誤差,未來新制上路後,業者可標示可能範圍的最高值,就沒有誤差問題;若要標示實際值,則誤差範圍不能超過120%。
除此之外,未來在其他飲品標示上也將有所調整,目前咖啡因標示是以紅、黃、綠標示區分不同咖啡因範圍,未來將新增可標示該飲料總咖啡因含量的最高值,而果蔬汁含量未達10%者,品名應標示為「○○飲料」或等同意義字樣,讓果蔬飲料標示更明確。
李婉媜表示,飲品標示新制將於元旦起實施,屆時如業者未依規定標示,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開罰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將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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