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頭份一名女騎士將機車停在路旁,遭人推倒,但是肇事者留下的紙條內容,竟然只有「誇丟鬼」三個字加上沒有數字的電話號碼,讓女騎士生氣的將事情發上網,引發大量網友留言討論,指出竟然把肇事當笑話實在很糟糕。
記者vs.民眾:「你念過嗎,這個字誇丟鬼,看到鬼,你覺得這個意思大概是怎樣,這個留氣人的吧,看到應該很生氣吧,被弄倒還留這種字,一副就是不負責任,就落跑這樣子,不留還好,留了更生氣。」
發文後引發大量網友留言,表示肇事者把肇事當笑話,實在很糟糕。
當事者邱小姐:「我就看到被塞了一個(紙條),打開之後我就傻眼,心態到底是甚麼。」
事發就在苗栗頭份,一名邱姓小姐要上班,所以將自己的機車停在附近路旁,要回家時發現自己的車刮傷,看到車上留有一張紙條,以為是肇事者留下資料,沒想到紙條內容,只有「跨丟鬼」三個字,加上惡搞電話號碼,讓他氣得報警,跟把這個人的行為發上網。
頭份派出所副所長李京翰:「如果汽車駕駛人駕駛汽機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未依規定留在現場處置,可處新台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緩。」
警方表示已經調閱附近監視器,會盡快抓到這名「誇丟鬼」肇事者,因為當事者肇事逃逸也會吊銷駕照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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