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產於亞馬遜雨林的冬青葉是南美洲國家傳統茶飲,食藥署經評估安全性,預計開放乾燥冬青葉做為食品原料,但須正確標示咖啡因含量,提醒孩童、孕婦及授乳者避免食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預告訂定「食品原料冬青葉(Ilex guayusa)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預計開放冬青葉做為食品原料。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冬青葉原產於亞馬遜雨林西部地區,主要分布在厄瓜多、哥倫比亞南部及秘魯等地區,當地居民傳統上會將冬青葉泡製的茶飲當做飲料飲用。
廖家鼎說,近期有業者希望將冬青葉引進國內做為食品原料,但冬青葉在台灣並無食用歷史,屬於非傳統性食品原料,食藥署召開「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經評估安全性、食用歷史經驗等資料,決議開放做為食品原料,但必須先經過乾燥,且只能做為沖泡茶飲使用。
廖家鼎指出,冬青葉雖為安全的食品原料,但因其中含有咖啡因,乾燥冬青葉經沖泡的茶湯所製成的飲料,應符合「一般食品衛生標準」,每公升茶湯的咖啡因含量不得超過500毫克,並且須依規定在外包裝正確標示咖啡因含量及「孩童、孕婦及授乳者應避免食用」警語。
廖家鼎表示,這項草案今天起將展開60天預告期,蒐集各界意見,未來公告實施後,若查獲食品所使用的原料不符合前述相關規定,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及第48條規定,開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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