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衛生局查獲一家專門販賣東南亞國家商品的雜貨店,居然違法販賣五塔散等藥品,店老闆不具藥師身分,進口的藥品更沒有經過衛生署檢驗合格;衛生局說,可能是外籍勞工怕語言溝通不良,去醫院或藥局會拿錯藥,才會到賣家鄉貨的雜貨店買藥;我們實地到這樣的商店去看,果然發現,店裡有很多藥品和化妝品都是違法販賣。
衛生局藥食科長王淑芬:「這些主要是治療感冒,比如發燒、流鼻水。」
拿起一罐罐成藥,衛生局警告販賣這些藥品的店家要小心,這些瓶瓶罐罐不是經過合法管道來台,一但販賣都是違法。王淑芬:「他們認為從自己家鄉帶回來的藥,直接買了最省事,所以他們(外籍勞工)不願意,用正常的管道就醫。」
原來許多外籍勞工,出門在外當然不比在家鄉,生病了不管去醫院或藥局,受限於時間和語言溝通的困難,常會看錯病拿錯藥,這時販賣國外雜貨的店家,就成了外籍勞工買藥的地方。
我們實地走訪,果然找到一家外國雜貨店,一打開門,老闆看到不是外籍人士上門急忙解釋。店家:「你不要拍啦!這又沒有在賣,以泰國人來說,他們還是會用當地的。」
放眼望去,櫥櫃上一堆藥品、化妝品,寫著密密麻麻外國字,連個合格藥品標章都沒有,老闆承認有部分是販賣,但這樣的雜貨店,老闆沒有藥師身分,藥品化妝品又沒有經過衛生署檢驗合格,衛生局說,一但查到,賣家可處1千萬以下罰金,10年以下有期徒刑,千萬別以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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