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吳先生和朋友到峇厘島玩,花了一萬元入住當地villa,但要入住時,飯店要求出示在訂房網站上刷訂的信用卡,但原先負責訂房的朋友,後來取消行程,吳先生拿不出卡,被要求重刷卡,之後會再退款,但一個多月後,雖然飯店回應已經退款,但吳先生原先訂房的朋友,都查不到這筆退款。

投訴人吳先生:「他叫我出示那一張我刷的信用卡,但因為我朋友剛好有事她不能去,那信用卡是她刷的,因為我沒有帶到卡,他說那不然他先幫我刷另外一張,到時候會再退還給我錢。」

投訴人吳先生:「我非常的不滿意(處理方式),因為其實當下我有出示我的已完成交易的單據,但是他就是說,我沒有帶到卡,這樣子沒有辦法,一定要我現場再刷。」
訂房網站回應,消費者當下若沒有取消訂單,額外的交易平台不會知道,但會介入了解,協助溝通,至於飯店則寄mail回復,非常確定已經退款到原先訂房的信用卡帳號,而且還附上了匯款證明,但吳先生和他的朋友兩個都查不到這筆帳,一萬元到底去了哪,還要再調查。

透過訂房網站下訂,消保官說,飯店業者有權利要求出示刷訂的信用卡,否則可以拒絕入住,若真遇上要求再次付款,消費者也得留好單據,學會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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