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跨境電商也要開立發票給消費者,台北國稅局統計,目前已有31間境外電商合規,包含Google、Apple、Uber、Amazon、Facebook等大型電商,其餘大多電商也將陸續導入,後續將對未導入者依法查核。
財政部表示,台灣從2017年5月起,便開始要求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的境外電商,比照國內業者,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營業稅、營所稅,但考量開立發票須修改系統,需要一段導入期,因此放寬至2020年才要求境外電商開立發票,但須直接導入不印出紙本的雲端發票。
也就是說,今年起,民眾在境外電商平台線上消費,也能跟購買實體商品一樣拿到統一發票。舉例來說,民眾在手機上的App Store、Google Play購買遊戲點數,或訂閱音樂串流、線上課程、線上叫車、外送等,都可拿到發票對獎。
台北國稅局統計,截至2019年底,在台辦理稅籍登記並營業中的境外電商家數共119家,預估今年全面開立雲端發票後,一年發票量將可增加2.69億張;根據掌握,現階段已有31家業者已按規定開立發票給消費者,包括Google、Apple、Sony、Amazon、Uber(含叫車及外送)、Facebook等大型電商。
台北國稅局解釋,有部分電商的訂閱服務繳費期間落在每月中旬或月底,只要在收款前來得及開出發票,一樣可算合規;因此,1、2月將密切積極輔導其他還未開立業者是否能合規開立,進而在後續針對遲遲未開的境外電商展開查核,民眾沒拿到發票也可依法檢舉。
民眾拿到的境外電商雲端發票,開立日期如果是落在2019年11、12月間,則可在2020年1月25日對獎,如果開立日期是落在2020年1、2月,則是在2020年3月25日對獎。為方便民眾了解境外電商導入雲端發票情形,財政部也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官網設置專區,公告已開發票業者名單,民眾可多加利用。
2019年境外電商Google已開出多張對中1000萬及200萬元大獎的中獎發票,但至今仍無人兌領,反映民眾似乎仍不熟悉。
財政部表示,境外電商按規定要開立雲端發票,原則上是以民眾當初向電商申請會員時所使用的電子信箱當做發票載具,如果中獎,財政部會寄中獎通知到此信箱,提醒民眾留意。(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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