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一場徵人活動,開出的唯一條件,是只限定「弱勢婦女」來應徵!這家服飾店,尋找服飾銷售人員,月薪1萬8,3個工作機會,希望提供給單親媽媽或是離婚婦女,面試的標準是,誰最需要這份工作,她就有可能搶到這個工作機會,在這樣的標準下,應徵者為了能錄取,只好當眾訴說自己的悲慘遭遇。
衣服掛上吊衣架,分門別類,這是應徵的考試項目,這位媽媽緊張的手忙腳亂。店員:「這樣子夾。」李小姐:「喔。」店員:「塞下去喔。」
另一位媽媽專心的折衣服,拿出看家本領,為的就是能夠應徵到月薪1萬8的服飾銷售工作;這家服飾店應徵店員,特別的是,只有單親媽媽或是弱勢婦女,才符合應徵條件。李小姐:「有工作就去做,沒有什麼,有錢就好啊。」
上門應徵的婦女不多,只有4位,每位人生際遇都很不如意,像是這位賴小姐,原本在一家衛浴工廠擔任會計,2年前工廠倒了,沒工作的她又碰到先生去大陸經商不歸,一個女人家怎麼養兩個兒子,她收起傷心到處找工作。
賴小姐:「整個人生歷練,就讓人家有點挫敗,那剛好有這個機會,讓我們有個重新,點出一種希望。」
名額有限,面試主考官一一和應徵婦女對談,評斷的是,誰最需要這份工作,雖然主辦單位強調,主考官不會主動問起過往遭遇,但應徵者為了爭取分數,只能當眾把自己的不幸通通講出來,這樣的錄取標準,有人批評,已經對弱勢婦女造成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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