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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房仲沒調查 教授花千萬買到凶宅

記者 張惠民 / 攝影 楊子毅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2/11 19:1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買房子,就算透過房屋仲介,恐怕也不能全然相信!一位大學教授透過房仲,花1450萬買下26坪的房屋,搬進去以後,才發現曾經有人在裡頭燒炭自殺;這位教授相當沮喪,因為相信了電視廣告的負責誠信,結果仲介業者怎麼卻事先,沒把自己買賣的物件給好好調查清楚。

一堆紙箱還來不及整理,只得亂糟糟堆在樓梯間;過年前,倉卒搬了2次家,就因為王教授透過房仲買房子,花1450萬卻買到凶宅。

受害人王教授:「我在搬進去之前,有一天晚上很晚的時間,有人到我住的地方,我說你是誰,他講說你不用管我是誰,我是一個好心人,他說你現在買的那個房子是凶宅,那結果第二天,我去問了這個營業員,他說這個是同業間的破壞,他們有什麼破壞獎金。」

選擇相信仲介,但搬進去第二天,鄰居好心告知屋子真有問題,尋找過往報導,才證實裡頭有人燒炭死亡;買到凶宅已經夠嘔了,但之後房仲態度,更令王教授心寒。

王教授:「我當初這個買這個房子,我有很多的開銷,還有很多的稅金,(協議)屋主象徵性的賠償36萬元,1月16日(屋主)沒有履行之後,而且現在這次再衍生交還屋子,給他們的這些費用,(房仲法務)也要由我來付,我覺得很不公平。」

協議書白紙黑字,要原屋主得支付相關費用,甚至賠償36萬,但如今對方不賠錢,王教授請求協助,仲介卻要他息事寧人;看看當初房屋現況表,明明勾選沒有非自然死亡的情形,難不成,業務員知情不報?

房屋仲介發言人陳先生:「當初賣方在委託房子出售的時候,他並沒有勾選說這個房子是凶宅,所以我們是不知情的。」

業者無奈,畢竟屋主不說,他們也被蒙在鼓裡,只是王教授不理解,仲介廣告走溫馨路線,但現實中,賣屋沒事先調查,難道還要買方自己吃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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