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調薪原因不外乎是員工表現優異、公司獲利佳等因素,至於老闆調薪時考慮最少的理由,主計總處調查發現,是物價變動情形,以及勞資協商的結果,也就是員工喊加薪的情況。
據主計總處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今年已調升或預計調升經常性薪資的廠商達29.5%,不及去年的31.7%,但若完全實現調薪計畫,將是2001年以來、近19年的次高水準。
主計總處為了瞭解薪資調整情形,進一步調查2018年廠商調升經常性薪資考慮的重要因素,以「員工個人表現」達49.7%、比率最高,「基本工資調整」、「營利狀況較佳」分別有40.7%及36.2%,而「激勵員工士氣」、「留住或吸引人才」也有3成上下的比率。
老闆加薪值得開心,但多數人依然覺得錢不夠用,因為薪水成長追不上物價上漲的速度;主計總處最新薪資統計也顯示,今年1至4月的實質經常性薪資平均為新台幣4萬774元,還是比不上2004年的水準。
其實觀察廠商調薪的考量因素,可以發現「物價變動情形」、「勞資協商後訂定」等原因,相較之下最不受重視,分別只有5.5%及4.9%,且「物價變動情形」占比更是連續7年下滑,2012年廠商調薪會考量物價因素還有26%,如今只剩個位數。
主計總處官員說明,近幾年物價相對平穩,既然物價沒有大幅波動,廠商評估是否調薪時,也就不會特別納入物價因素。
至於「勞資協商後訂定」,官員說明,這邊的勞資協商不見得是正式勞資會議,員工向老闆反映想要加薪,也會被歸在此類。然而,從結果來看,在各種老闆考慮調薪的因素當中,「勞資協商後訂定」排名最末,可見想要加薪,與其向老闆喊話,還是拿出好成績比較實際。(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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