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餃鍋貼連鎖專賣店八方雲集,在總公司的送貨司機控訴資方將他兩度惡意解雇,坦言自己每天工時15小時以上,開車送貨時才會超速,針對解雇他向法院提告,法院判公司敗訴,不過對此八方雲集回應,這名員工刻意遮蔽行車紀錄器而且多次違規,業者將再上訴。
中間戴著口罩的柯先生是前八方雲集總公司的送貨司機,工作五年,薪水跟加給每個月領5萬1千元起跳,每天要從彰化往北,不論加盟、直營店都要送豆漿、水餃等食材,一天工時至少15小時,而他控訴老闆將他惡意解雇。
遭解雇員工柯先生:「(老闆說)他可以去追溯我到後續的工作,不管到哪裡他追蹤我到哪裡,他會去跟這個老闆說這個員工素質不好怎樣,所以都不能錄用,他要讓我在這個社會上無法立足。」
柯先生解釋因為工時過長,開車過程會超速,因此被公司記一支大過,他也接受處分,不過八方雲集卻無預警將他解雇,柯先生找勞工局協調,最後讓他回鍋任職,沒想到才做一個星期,總共被記兩支大過,員工不服找勞工局,結果又一次被解雇。
遭解雇員工柯先生:「基本上之前依照我所知道的,(無預警解雇)大家都是摸摸鼻子就走了。」
新北市勞工局副局長吳仁煜:「這個案子已經在上個月,經過士林地方法院判決要恢復僱傭關係,所以我們的看法跟法院是一致的。」
勞工局表示,八方雲集的員工被惡意解雇屬於個案,員工勝訴雇主必須支付他這段期間的薪水,不過對此八方雲集表示,這位員工時常遮蔽行車紀錄器,多次違法公司規定才將他解雇,未來會再向法院上訴,勞資糾紛如今只能對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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