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台電、中油,工安事件時有所聞,但估算年終獎金估計可領上限4.4個月。像是台電有三成員工,月薪超過6萬,年終大約30萬,民眾不能諒解也有立委痛批,領好領滿得花150億,根本自肥。國營會解釋,工安事件都有列入評比,但國營事業績效都有達標,才會領到這麼多。
立委徐永明:「(民眾)平均年終大約1.1個月,就是民間的,結果國營事業要發到4.4個月,這個差距太大了,如果發4.4個月發滿的話,全部是150億,這簡直就是大紅包。」
立委徐永明:「他們在編預算數的時候,會編得很低所以,決算數一看就發現有達到績效。」
也就是說標準太低,當然容易達標,攤開歷年國營事業年終,除了2014年,落在2.5到3.5個月,其他年度,幾乎都達到上限,領好領滿。
國營事業委員會執行長劉明忠:「景氣因素反應在,這個營運數字上面,我們看營運數字,不會看景氣,不景氣。」
國營事業委員會解釋,儘管有扣掉工安意外,從綜合成績、營收表現評分才給這麼多。萬年不變的考評制度,讓寡佔事業,吃定了消費者,沒有苦民所苦,民怨恐怕持續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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