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規模超過100人以上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等,勞動部今天宣布,6月起受理雇主辦理托兒措施經費申請,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經費補助。
勞動部今天舉行例行業務說明,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長孫碧霞表示,為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及托兒設施或措施,今年第2次雇主申請經費補助從6月1日起至7月15日止受理申請。
孫碧霞表示,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或適當的托兒措施,為了鼓勵雇主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勞動部訂定「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不限事業單位規模大小,皆可申請經費補助。
孫碧霞指出,雇主若是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2萬元,設置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者,第1年最高經費補助300萬元,設置後或已設置者每年最高補助50萬元,若雇主提供受僱者子女送托托兒服務機構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
孫碧霞指出,為了協助事業單位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措施及申請經費補助,今年規劃在6月14、21及28日分別於台北、台中及高雄辦理3場次說明會,也提供免費的專家入場諮詢輔導,歡迎事業單位提出申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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