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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南市醫重複用醫材 恐違法挨罰10-50萬

記者 葉韋辰 / 攝影 張智鈞 報導
發佈時間:2019/05/10 12:55
最後更新時間:2019/05/10 14:07

為了避免病患感染,很多手術用的醫療材料,是不能重複使用的,還會特地標註在「仿單」上面,但像是用來凝血的,是雙極電,外科手術器械,卻被發現,各醫院的價差可能差到十倍以上,就是因為價格低的,有消毒二次使用的情形,包含臺大醫院、彰化秀傳負責的台南市立醫院都有,可能已經違反醫師法,最高可以開罰50萬。

圖/TVBS

 
TVBS記者葉韋辰:「包含了台大醫院,以及彰化秀傳所負責的,台南市立醫院,都傳出,把只能單次手術的,雙極電手術器械,消毒後,重複使用,引發醫界譁然。」

說得就是雙極電,外科手術器械,主要用於手術中,凝結血液或是軟組織。原價3-4萬,不過透過健保署網站發現,自費價格中,台大醫院只要六千多、台南市立醫院則是3千就有,低價原因在於,重複使用。但是仿單已經提醒,只能用一次

圖/TVBS

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到底能夠用幾次怎麼消毒,甚至學國外能夠有一個通報的機制,如果說重複使用病人有不舒服或感染,政府也要做一些監測。」
 

甚至有些病患不知情,自己用到二次醫材,雖然台大醫院和秀傳都強調,是為了壓低價格,讓病患都用得起,也做好消毒工作,甚至醫材委員會也同意。但依照醫師法,違反仿單可能,會開罰10-50萬,嚴重者恐怕停業。

圖/TVBS

不過衛福部給解套,強調如果醫院可以提出,科學證據,這樣做不會造成危害,並且病患都知情,接下來請地方衛生局,清查醫院狀況,也要開會討論,給這些醫材,明確的「重複使用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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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材料#感染#仿單#消毒#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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