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不是已經開放攜帶外食了嗎?台北縣卻有民眾投訴,帶漢堡進戲院被攔下來,要求吃完才能進場,讓她很氣憤;電影院表示,他們只開放影城有賣的食物,比方熱狗堡可以帶進去,漢堡因為味道太重,就不行,問題是一樣是堡,甚至民眾說熱狗堡的味道更重,這樣實在不合理。消保官則表示,業者裁量「味道太重」食物的標準,已經超越民眾的經驗法則,民眾可提起訴訟,問題是很少人真的會為此提告,乾脆偷偷把食物帶進場。
TVBS記者古彩彥:「這個是在外面買到的漢堡,但是它被禁止帶到電影院,你必須要在影城買這個熱狗堡,才可以帶進去。」
漢堡、熱狗堡都是「堡」,為什麼只有影城商品,才能帶進電影院?告示上列出一堆「味道嗆辣濃郁」禁止攜帶的食物,請阿嬤評評理。
民眾:「比較嗆啊。」記者:「比較嗆喔,這個咧?」民眾:「這個,這個比較淡味。」記者:「可是他說這個(熱狗堡)味道比較不重,可以帶進去吃,這個(漢堡)不行。」民眾:「對呀,這(熱狗堡)他們在賣的喔。」
儘管如此,發生民眾要帶漢堡進場,卻被工作人員攔下來,被迫在門口全部吃完,氣得找消保官投訴,消保官強調,業者的裁量違反經驗法則,可以提出訴訟,過去曾有求償成功的案例,但電影院堅持一切合法。
影城副理蔡聖湘:「也許我們可以再看看消費者的時間,也許幫他們換下一場點電影,或是看其他電影。」
總之,只要電影院沒有賣的,就不能帶,不然就請民眾不要進場看電影。民眾:「甚至技巧性的帶進去,這些都不能帶,我是覺得還是不合理。」
批評歸批評,但實在不太可能為了一個漢堡而提告,也有民眾乾脆私下見招拆招。
◤人氣精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