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車禍的患者經常需執行多器官手術,但過去受限法規,醫師跨科執行第二刀手術,給付將打對折,遭醫界質疑同工不同酬,健保署今天宣布放寬標準,3月起跨科手術將不再打折。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今天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2章特定診療第7節手術分項,將原本的13項擴大為18項,醫師跨科別執行手術的給付將不再被打折。
健保署醫務管理組組長李純馥受訪時表示,過去醫師在同一時間執行多器官手術,其中部分器官手術僅能以申報費用的50%。
舉例來說,一名腫瘤已侵犯乙狀結腸以及肝臟轉移的直腸癌患者,手術需大腸直腸外科和一般外科醫師共同合作,但過去健保手術分項以解剖學為依據,從口腔到大腸都歸在同一大項,若遇到這種食道到胃腸都有問題的病患,手術給付就有先下刀、後下刀醫師不同給付的現象。
李純馥說,若患者同時接受根治性直腸切除術、結腸部分切除術、肝部分切除術等3種手術,由於均為同項手術,除第1個手術依支付點數較高的肝部分切除術申報之外,第2、3個手術則按其所定支付點數的一半計算,醫界多次反應,這樣的支付標準對後2項手術醫師相當不公平。
李純馥強調,為反映臨床醫師辛勞,健保署經洽詢臨床資深專業醫師、專家後,決定放寬支付標準的手術分項,醫師凡是執行不同項手術,都可依支付點數全額支付,不再有第2個手術折付的問題。
她表示,新支付標準將自3月1日生效實施,健保以每年約數萬名相關病患估算,每年約增加健保財務支出新台幣3600萬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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