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駕駛在五楊高架橋上,跨越槽化線變換車道,不慎發生擦撞,雙方趕時間當下沒報警,但受害車主事後聯繫肇事人,對方竟然不理賠,還傳小孩照片想博同情,說自己沒有錢,牽扯一堆理由,讓人無法接受。
投訴人:「他就跟我說要養幾個小孩,家裡有大人什麼東西的,8000塊我沒辦法幫你出。」
徐先生和肇事者車禍發生在今年1月八號,當天晚上八點半,肇事駕駛在五楊高架橋上,從平面道路跨越槽化線,打算直接高速路段,直接撞上徐先生,當下因為人沒事又趕時間,雙方談定後續再賠償,因此沒報警但對方卻事後不理。
投訴人:「今天相撞就是結緣,到外面把人家撞死的,那對方也跟他講說,我跟你是結緣,不用付錢這樣,這樣道理不對吧。」
出示和肇事者的對話紀錄,投訴人說要把車子處理好,但肇事人沒辦法處理,進一步詢問是否不出錢,對方竟然還說對,接著傳四個小孩照片,說負擔大沒錢很SORRY,還說教他省錢方法就是感謝神明保佑,沒人受傷希望投訴人釋懷,相撞也是結緣。
律師邱柏青:「雖然是有可能有構成毀損罪問題,可是通常警方不會受理,只會請被害者依照,民事車損賠償去向法院請求。」
建議雙方當下要報警自保,求證肇事人,是一名租車行員工,但目前已離職,聯繫公司表示員工處理的確不妥,不過受害車主後續已到警局備案,等待交通裁決後,會進一步請保險公司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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