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罷工進入第四天,不少出入境旅客受到影響,外界也提出要修法明訂罷工預告期。但學者看法不一,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認為,預告期將讓資方有時間因應,等同剝奪罷工權。觀光系教授則說,大眾運輸服務罷工消費者影響大,應該把罷工預告制度化。
桃機公司根據華航提供的資料顯示,預估11號有9個出境航班及13個入境航班,取消的航班由虎航、華信支援或是簽轉其他航空,開工日受影響的不只是桃園機場。
記者呂蓓君:「我們來到松山機場,可以看見華航的櫃檯仍然是空空蕩蕩,而華航在今天上午跟交通部,舉辦了第三次緊急應變會議,要來討論旅客的賠償方案最後決定,不管是散客還是團客,只要提出交通以及住宿的證明,就可以實報實銷,而散客不管是滯留幾天,總共(最高)的賠償金額就是250美元。」
立委(國)吳志揚:「我們的勞基法制度裡面,勞工罷工是不需要預告期,因為我們的罷工有很多的程序,罷工預告期可能會削弱,勞工跟工會跟資方談判的籌碼。」
不過民進黨團有不同看法,民進黨立院黨團副幹事長賴瑞隆說,罷工預告期的修法,大方向黨團都贊同。立委李俊俋認為,有討論必要,但先看交通部如何處理,之後國會再提對應的法案,不只朝野立委看法不一,學者對於是否要修法明訂罷工預告期,也各有不同的觀察。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台灣的罷工不應該再加上有預告期的限制,很輕易的去給予罷工預告期的規定,很有可能就是會打破勞資雙方的平衡關係,這對長遠的勞資關係的發展,並不是一件好事。」
研究勞基法的法學專家邱駿彥說,台灣對於工會要罷工有四大限制,罷工已經困難重重,如果還要把預告罷工入法,是對工會活動的一種打壓。建議可以學習日本模式,規定運輸業、電力、自來水、瓦斯、醫療、公共衛生等行業,罷工前10天必須向主管機關預告。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這個預告並不是預告給雇主,而是所謂預告期的限制是為了要,減少對於第三者或者是說,消費者的不便所做的這些預告。」
罷工預告以法國為例,必須48小時前預告,公營公共部門必須維持最低限度服務,加拿大72小時,美國則是10天,日本必須在10天前預告,但是內閣大臣可以對醫院、交通等大規模的罷工做緊急調整決定。韓國則是針對航空等必要服務,提供國際線80%、國內50%的運量
世新大學觀光系副教授陳家瑜:「(華航罷工)它是由產業工會做主導,所以在某個部分會有些失焦,如果是屬於企業本身的罷工,還是由企業工會去做主導。」
學者也提醒,罷工的時間拖得愈久,對於工會的負面影響就愈大,要如何讓事件順利落幕,考驗者主事者的大智慧。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