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房仲業者和屋主簽訂了專任約,也就是限定給他們賣房,但他投訴在合約期間另外一家房仲卻介入搶約、將房屋成交,還疑似拉攏屋主提高房價,高於行情300多萬,差點害得他一屋兩賣,遭到投訴的房仲回應,事先並不知情已經簽專任約。

房仲楊先生說,他103年和一名黃姓屋主簽房屋專任約,要賣出新北板橋龍泉街的房子,雖然短短一個月,但有買主願意以1810萬談交易,不過同一天另外一家房仲卻介入搶約,以1900萬元成交。

楊先生差點自賠4%違約金84萬元,還好法院判定勝訴,但足足耗了兩年,而簽專任約跟一般約,差異在哪?另外一家業者在內湖有三角窗店面,就是簽專任約還製作明顯標誌,從外觀來看就知道行銷有多強烈,,包含自費3000-4000元,掛上帆布宣傳,柱子也有海報,更印製DM專人駐點,也要定時打掃房屋。

住商不動產施能弘(非糾紛房仲):「專約的成交大約有80%,我們比較敢花人力金錢在上面,一般約同時有7、8家房仲在賣,所以你成交機率只有7、8分之1,仲介本身比較不敢說砸本錢去幫他做廣告行銷。」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