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家中都會有存藥的習慣,但保存期限該放多久您知道嗎?根據藥師指出一般會是依據藥品與廠牌的不同,可能會放四到六周左右,事實上很多藥品會依據不同的劑型保存方式也不一樣,絕大多數的藥,其實不太適合放在冰箱裡,而藥物的部分容易會受潮,藥膏容易會油水分離,藥水則是比較會產生結晶在裡面,這些都是不好的現象!
成大醫院家庭醫學部主治醫師李芷婷:「針對不同劑型來說,口服錠劑或膠囊應該盡可能保持原包裝,建議保存期限為從開封後或調劑日起算半年,在儲存時需特別注意,避免暴露於高溫或潮濕的環境,以確保藥品的有效性。口服液和藥水,建議室溫保存,並在開封後、當次治療期未使用完就丟棄。」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藥劑科住院調劑組長黃鏡樺:「其實除了應該放在陰涼之處之外,拿到藥品的同時,在藥品身上會附有所謂的說明書或仿單,那裡面都會有詳細的介紹說,這個藥品的保存方式。那如果說是像口服藥或者是膠囊這些藥品呢,那排裝的藥品呢?如果要等到要吃的時候再把藥品剝出來,不要一次就把藥品全部剝出來,其實有時候會影響到藥品的安全性跟安定性。
彰化秀傳醫院家醫科主治醫師陳進儒:「關於藥物存放的地點呢,大家都知道一定不要被太陽光直射,但是不要放在溫度高的地方也很重要,像之前我就遇到一個病人,他家住在鐵皮屋,那夏天的時候溫度很高,所以他的藥即使沒有放在太陽光直射的地方,一樣把它融化掉了,所以溫度高的地方,大家一定要存放藥物的時候一定要避免掉。」
成大醫院藥劑部藥師黃瀞瀅:「一般藥品它的外包裝上所印的保存日期,是在一定溫濕度的控制下,未拆封前的保存期限。像醫院、藥局就會控制室溫在25度、濕度在40-75%的範圍,以確保我們的藥品品質。
資深醫藥記者蔣志偉:「也有一些特殊藥品,像是胃乳、感冒糖漿、咳嗽藥水,室溫陰涼處做保存即可。而口服藥水在醫師處方時間後,如果沒有使用完畢,也不建議繼續使用了,另外眼藥水、眼藥膏,考量到它的無菌因素,一般在開封後30天如果沒有使用完畢,也不建議繼續做使用。
彰化秀傳醫院藥學部主任謝艷玉:「遇到民眾會來問我們說,天氣這麼熱藥品到底要怎麼保存,到底要不要放冰箱,其實我們都會跟民眾說一般藥品的保存我們就按照大原則就是放在室溫,然後避開陽光直射還有高溫。
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醫療部主任/副教授顏啟華:「許多民眾拿到這個藥品之後,習慣把這個藥品塞到冰箱裡面去。事實上這不是一個很好的做法。因為我們冰箱是冰食品用的,不是來儲藏這個藥品用的,因為冰箱裡很多的濕氣,對藥品是不利的一個儲藏的一個模式。尤其像一些錠劑、粉劑,這些儘量在室溫保存就可以了。那所有的藥品儘量都是開封一個月內趕快來使用,尤其是一些藥水類的東西,那儘量就在室溫保存就可以了,不需要冰到冰箱裡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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