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只房東怕碰上惡租客,房客也擔心遇到怪房東!有女子跟房東簽完租賃契約後,對方卻無預警表示房內有裝監視器,且無論如何就是不肯拆。後來房東透過監控設備觀察女租客的表情,質疑她們臉很臭,甚至問說:「為什麼還不上班?」行徑令人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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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劉男對裝設監視器一事很堅持,無論租客怎樣溝通他都不接受,甚至嗆說:「妳們不作惡,怕這個做什麼?」他認為女子只分租臥室,客廳及陽台、廚房等仍屬於房東,所以他能在這些區域做想做的事。5月底劉男欲把客廳出租開始搭建隔板,讓女租客進出廁所通道變窄,導致每次進出都要暴露在監視器範圍,住起來格外壓抑。
為躲避監視器,房客調整相關設施,卻被劉男痛罵是「找事的女人」。房東甚至經常坐在沙發讓其中一名房客直言,她租的臥室門鎖已經壞掉,一名男子長期在客廳中活動令她很沒安全感。此外,男子還會透過監控設備觀察房客表情,說她們表情不好,或問「為什麼還不上班?」歷經3個月的紛爭,房客日前終於受不了而提前退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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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指控,房東坦言告知上可能有缺失,但這是在行使自己的權利,並聲稱攝影機只拍防盜門,反控女子簡直無理取鬧。對此有當地律師指出,劉男行為已明顯構成侵權,雖然監視器裝在客廳,但對於租客而言客廳與臥室作為房屋一部分,日常行為舉止無法徹底避開客廳;未徵得同意,房東透過監視器對租客行為進行監控就侵犯了租客的隱私權。
至於劉男主張是行使權利,律師認為,房東將部分空間租賃給第三人後,對房屋的整體權利就應受到限制。如今未經許可拍攝租客,還長期、高頻率出現在客廳對租客造成巨大精神壓力,有悖於合約目的實現,這種所謂權利沒有合法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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