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阿沁除了自己演出外,也創立演藝相關學校,希望培育更多人才,但沒想到引來糾紛。有媒體爆出他想在大陸成立UTS國際流行音樂學院,找到文國洋幫忙牽線,前後拿了數百萬人民幣結果沒下文。對此阿沁立刻在臉書秀出律師函與對話,表明唯一收到的款項已經退還,要文國洋公開道歉。
《鏡週刊》報導中提到,阿沁因到大陸設立UTS國際流行音樂學院,需要資金與場地,透過文國洋牽線找來投資者,分兩次收了人民幣50萬元與200萬元,後來又出口索取人民幣500萬元,結果學校成立事情完全沒進展,因此要求阿沁退錢。
事情8日經媒體露出後,下午2點阿沁隨即在臉書貼出多張照片,其中包括律師函與對話紀錄截圖。律師函中表示阿沁跟文國洋是在2017年透過朋友介紹認識,聽聞阿沁的音樂學院計畫,文積極表示可以幫忙找人脈與資金。但整個過程中,僅出現一位投資人王芝小姐匯入的50萬元人民幣,且文國洋並未完成在大陸公司的註冊,因此音樂學院事業無法開展,阿沁已把該款項全數還給王芝小姐,並強調「本人在這件事情最後並未拿到任何金額」。
律師函中指出,除了王芝小姐外,沒有其他任何投資款項,更遑論文國洋所言多筆人民幣數百萬元的匯款;對於被指控向朱凌海要錢,阿沁則秀出對話截圖,朱凌海清楚說明「這事我不知道,錢是沒有投過,其他事我完全不清楚。」
貼文中還附上王芝的親筆手稿,指控文國洋「文辭誇大不實」,並說「當初答應我邀請阿沁老師,合作學校落地。我匯款50萬預備金給阿沁作為預備金,規劃期限2個月籌備。但由於文國洋先生承諾設立公司、邀請其他深圳等地投資人,但一直沒到位,資金不足。所以我(王芝)即與阿沁就決定撤回合作,阿沁先生依約、講信用退還全額50萬人民幣公司預備金給我。公司沒開成,我與阿沁先生亦為相當好的朋友。文先生為我與阿沁老師之間的介紹人與仲介、並沒有出資。我與阿沁老師之間的匯款與全額還款,均有紀錄存證,我認識的阿沁老師為人誠懇負責,完全沒有文國洋子虛烏有的指控。」下方則有親筆簽名。
阿沁透過律師,表示指控中只有一項事實成立,就是文國洋的確拿到人民幣135000元,但「迄今卻違反承諾未歸還本人」,他要求文國洋立刻公開道歉,否則將追溯文所涉及的刑事毀謗罪責。
看阿沁原始貼文請點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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