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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陽光女子合唱團》退還輔導金是政治處分?揭「必還」真相

記者 楊起鳳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3/30 12:28
最後更新時間:2026/03/30 12:56
《陽光女子合唱團》因在大陸即將上演引發一連串爭議。(圖/壹壹喜喜提供)
《陽光女子合唱團》因在大陸即將上演引發一連串爭議。(圖/壹壹喜喜提供)

國片《陽光女子合唱團》近日以 7.5 億元的驚人成績,正式終結了《海角七號》長達 18 年的冠軍神話,登上台灣影史台片暨華語片票房之巔。然而,這份得來不易的榮耀隨即被捲入兩岸政治的口水風暴。因該片在中國宣傳時被冠上「中國台灣地區」標籤,引發網友與立委強烈反彈,認為有自我矮化之嫌,甚至出現要求文化部追回 1800 萬元輔導金的聲浪。不論這場政治風波是否發生,《陽光女子合唱團》本來就具備「退還輔導金」的義務。
 

民國 102 年的轉捩點:從「補助」走向「循環」
回溯台灣影視產業的輔導金歷史,民國102年(2013 年)對國片是個重要的里程碑,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當時修訂了「結餘款繳回制度」,確立了「資源循環」的核心邏輯。這項制度的建立,象徵著政府補助不再是「一次性贈與」,而是具備公信力的「前期投資」。

 

根據相關規定,當一部電影結算後,收入扣除成本若有結餘,製片公司就必須按照當初政府補助的比率(例如補助 20%),將多出來的獲利繳回國庫。這意味著,當一部電影在市場上大獲成功、收入遠超製作費時,將輔導金「還給國家」是法律上的必然結果。《陽光女子合唱團》之所以要還錢,純粹是因為它「太賺錢了」。

「還錢」:國片成功者的榮譽牆
在影視圈,「繳回輔導金」其實是被視為一種不言而喻的成功標誌。這意味著該作品已具備足夠的市場動能,不再需要依賴公帑扶助。
 

根據統計,過去十年國片「還錢」名單還不少,包括引發全球淚海的《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刷新台式浪漫紀錄的《當男人戀愛時》、以及近年現象級的《關於我和鬼變成家人的那件事》。此外,具備時代意義的《我的少女時代》、《返校》、《孤味》,以及深耕類型片的《咒》、《女鬼橋》、《屍憶》與《紅衣小女孩》系列,甚至口碑之作《六弄咖啡館》,皆因票房獲利豐厚而陸續完成結餘款繳回。
 

對《陽光女子合唱團》而言,這1800萬元的繳回,是早就該照規定做的事,是其作為影史冠軍的一場榮光謝幕,而非因為政治壓力的「罰款」。

更多新聞:國片起飛/國片逆襲5部破億創10年紀錄!「哭哭挑戰」掀熱潮觀眾淚崩
產業的生存戰:正視「標籤化」的困境
文化部長李遠(小野)也表示,輔導金是帶動投資者信心的關鍵,而赴陸上映與補助申請應視為兩件事。事實上,台灣電影進軍中國市場時,行銷主導權多掌握在當地發行商手中。

 

當電影完成後進入商業市場,尤其是跨足中國市場時,行銷文案、宣傳標籤的決定權多半掌握在當地的發行商手中,稱謂爭議幾乎已成業界「無一倖免」的困境。從《賽德克.巴萊》到《96 分鐘》《搜查瑠公圳》,這背後的標籤往往是現實市場下的系統性壓力,若僅針對單一影片施壓,恐將模糊了制度本身的運作邏輯。

至於所謂「自我矮化」的爭議,若回歸創作本質,這部電影從故事核心到影像呈現,雖是改編韓國電影,但始終是在訴說台灣的情感與文化。電影的價值是由導演與演員用鏡頭一幕幕拼湊出來的,而非行銷端隨手貼上的標籤所能定義。創作者將屬於台灣的溫情與生命力外銷到各個市場,讓更多人看見這座島嶼的故事,這本身便是一種文化實力的展現,電影本身並無自我矮化。


《賽德克.巴萊》在中國大陸上演時也被冠上中國台灣。(圖/摘自微博)

讓榮耀歸於電影,讓資源流向未來
總體而言,《陽光女子合唱團》的 1800 萬輔導金註定會回到國庫,這不是因為政治正確的輸誠,而是因為它確實創造了傲人的商業成就。

影迷可以對行銷標籤感到憤怒,但我們更應守護這套「取之於民、還之於民」的良善補助政策,而非任由在輿論風暴中被誤導為退回輔導金是政治懲罰下的制裁處分。當這筆錢隨同冠軍的榮光歸還時,它將化作下一位新銳導演的養分,滋養出更多屬於台灣、且能走向世界的精彩故事,這才是支撐台灣電影在風雨中依然能昂首闊步、再戰下一個 18 年的真正底氣,切莫再因政治模糊了文化創作與產業永續的真正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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