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S病逝,和汪小菲的扶養費官司還沒結束,法界人士分析,因為屬於離婚協議屬於契約性質,繼承人都可以繼續替大S打官司,也就是說丈夫具俊曄可以繼續向汪小菲追討積欠的扶養費,不過汪小菲雖然是前夫,但若具有監護人的身分,可能有機會動用到大S遺產,律師也解釋,只能合理使用,否則可能構成背信罪。

黑色馬丁跑車,新車價要價1600萬,大S和汪小菲離婚後,指控汪小菲違反離婚協議,沒有支付扶養費,聲請查封資產獲准,不過當時流標沒有賣出,隨著大S逝世,這筆750萬元的扶養費,還能討嗎?
非本案律師黃柏榮:「像這樣子的性質,之前有訂了一個契約,後面有積欠的部分,就是因為他沒有履行契約的部分,所以它的性質已經變成契約的性質了,那她的繼承人可以來向前夫,來追討這些債務債權。」
律師解釋因為是離婚協議,屬於契約性質,繼承人都可以追討,也就是說可以由丈夫具俊曄,決定是否繼續和汪小菲打官司,而大S的遺產可能會分割成三等份,包括具俊曄和兩名家人,但因為汪小菲是監護人,如果沒有相關財產信託,可能就會使用到大S遺產,但必須要合理使用。
非本案律師黃柏榮:「遺產在繼承狀況下,會變成共同共有的財產,那要進行分割以後,才可以進行個別的管理,那這些財產的部分,要由法定代理人管理,那如果有不法使用的話,可能會涉及背信罪。」
因為汪小菲不是大S的配偶,無法分得遺產,但因為是2名繼承人的監護人,可能有機會動用,但如果被認定是非合理範圍使用,就可能觸法,大S突然離世遺產分配,成為焦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