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台灣Youtuber「好棒Bump」因揭露詐騙行為、協助弱勢群體而受到關注,近期卻被網紅四叉貓(劉宇)以臉書公開的判決書質疑,其在拍攝杜拜救人影片時,可能有過度包裝和編劇的嫌疑,更直言「我就問bump要不要跟社會大眾道歉?影片要不要下架?」
網紅四叉貓17日在臉書上公開了一份《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其中包含了「好棒Bump」拍攝杜拜救人影片的證人「林○○」的證詞。「林○○」在判決書中說明,他在出國前就已明白這次出國目的是進行詐騙行為,並在回台灣後,與「好棒Bump」共同拍攝了「杜拜救人」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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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四叉貓公開的98頁審判筆錄中,「林○○」在第76頁和第85頁的證詞中,提到『Bump的影片有加一些料』、『Bump給了劇本拍影片』」等。此外,另一位證人「廖○○」在第37和38頁的證詞中更稱『林○○叫廖○○同學是影片做效果』、『影片講說兩個一起去杜拜也是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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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叉貓質疑「好棒Bump」為自導自演,更直言「詐欺犯裝被害人回台灣,還拿劇本自導自演拍影片,我就問bump要不要跟社會大眾道歉?影片要不要下架?」。同時四叉貓也補充說明,當事人才能拿到審判筆錄,而此檔案則是某當事人給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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