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於6月遭部落客「和我一起.走在法國的365天」指控,曾於年輕時強吻並逼迫拍下裸照之後,7月又遭台北市另名女子提告妨害性自主。因該名部落客尚未到案說明,因此台北地檢署今(4)日針對北市女子此案這部分,指揮警方前往黃子佼住處、工作室搜索,並於下午3點50分將他帶回地檢署複訊,經檢方開庭審理逾1個半小時,諭令黃子佼35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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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庭訊約1個半小時,諭令黃子佼35萬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同時核發「犯罪被害人保護令」,不可騷擾、接觸被害人及其家屬。而在助理也在短短十分鐘內,交付交保金,順利讓黃子佼在律師和保鑣的陪同下,離開地檢署,不過他仍未受訪及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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