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瑞陽、張庭夫婦在中國的直銷事業被調查、資產被凍結,但林瑞陽8月初卻在臉書高調宣布,已在馬來西亞成立(直銷)公司。台商非常好奇,林瑞陽夫婦是如何把中國資金匯到馬來西亞?
熟悉馬國房地產市場的立宇資本管理顧問公司執行長張書瑋介紹,中國投資客一直是馬國房地產的主要投資者,但和其他國家投資者最大的不同是,他們都不用現金交易,而是透過多個帳戶支付房款。
張書瑋指出,中國投資客付款前一定先問:「可以接受多個帳戶付款?」而他們所謂的「帳戶」多是雜貨店、餐廳等,背後有人專門做這門生意。
不過,上述支付方式有一個最大問題,就是資金來源不明,即使投資客本人就是房產登記所有人,但一旦有人檢舉、政府追查,資金來源不明就有「洗錢」嫌疑,房產可能被沒收。
邱奕珩算了一下,在中國賣掉房地產變現金要繳25%的稅;把資金匯出中國,再繳10%的稅;如果要把資金匯回台灣,再繳20%的稅。
邱奕珩反問,把中國房產變現後匯回台灣,原本100元,最後只剩下45元,台商願意嗎?
在這種情況下,透過在新加坡設立的「家族辦公室」會是一個合法的節稅手段。邱奕珩指出,首先,外國人在新加坡不必繳海外所得稅,,就比資金匯回台灣可以省下20%的稅金;其次,在新加坡設立的家族辧公室可以在中國設立「投資控股服務處」,統一管理在中國的資金,然後以海外投資控股的名義將資金匯出,因為公司還在中國,就可免繳10%稅金。如此一來,可以省下最多35%的稅金。
中國律師研判,林瑞陽敢在海外高調重起爐灶,應該是透過VIE(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可變利益實體)架構協議的公司,先在境外成立公司,然後通過代理人層層控股,控制境內公司的經營和財務,再把利益轉移到境外公司,達到避稅目的。
邱奕珩指出,VIE的架構也有高下之分,主要是代理人機制是否嚴密,因為直銷的業態,林瑞陽在中國的控股人、代理人,同時也是直銷體系的利益關係人,形成「共犯結構」,政府追查比較困難。
對於林瑞陽的案件,中國政府目前只透過媒體曝光案件追查進度,沒有太嚴厲的動作,邱奕珩研判,林瑞陽夫婦目前人可以離開中國,但大部分資金可能還留在中國,既然錢留下了,而且還有中國當地人的「共犯」,政府當然不希望事件鬧得太大,妨礙社會觀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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