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十一國慶」即將到來,藝人歐陽娜娜也準備登央視晚會與其他中國大陸歌手合唱〈我的祖國〉,消息一出後引發外界抨擊,這樣的舉動也可能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恐罰50萬元。對此,今(29)日徐乃麟表示,演藝工作是表演,歐陽娜娜想唱什麼歌是她的自由,認為不該放大檢視,「最重要是人(政府)的氣度要大一點」。
綜合媒體報導,徐乃麟提到,歐陽娜娜演藝重心在中國大陸,2人世代也不一樣,「想關心也無從關心」。徐乃麟指出,中國大陸近1、20年經濟起飛、市場大,「總不能叫線上藝人都不要去大陸,人有2隻腳,很難啦」。
針對歐陽娜娜唱歌引起輿論撻伐,同時也可能被台灣政府懲處,徐乃麟表示,早期不少香港藝人來台灣唱歌,「這就是入境隨俗…演藝本來就是沒有地域性,只是中國大陸國情不一樣」。徐乃麟認為,一線藝人1年在中國大陸能賺多少錢,「(歐陽娜娜)會在乎50萬元嗎,這不是錢的問題,是感覺問題,最重要是人(政府)的氣度要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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